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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办公室(简称“纪监室”),是学校党委负责作风、纪律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纪委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落实学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安排的日常工作。组织纪检监察重要会议、活动、教育培训,起草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等,负责图文印章、文件、信函管理等事务。

2.开展政治监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整改情况。

3.开展日常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及廉政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通过对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的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4.开展监督执纪。接待、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党的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严格执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要求,依规依法予以处置。

5.开展问责工作。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学校工作要求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6.协助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助党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并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处分不服的申诉。

8.负责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

9.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0799025 办公地点:办公楼2楼          Copyright ©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