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行为;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
二、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前传达部署,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绷紧纪律之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同时,清明节期间要认真落实好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三、学校纪委随时受理师生群众的信访举报,对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疫情防控贯彻不力、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二级党组织和部门要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010-80765056
举报邮箱:jjsbgs@bua.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