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明期间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4-01 13:28:15

各二级党组织: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紧盯安全生产和各类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廉政谈话、制发提示等多种方式重申纪律规定,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坚决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绿色、文明、节俭、安全祭祀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二、严明纪律规矩

清明节期间,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损坏国有、集体及他人财物;严禁组织和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把节日期间深化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深化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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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农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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