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监察对象情况,切实增强监察工作精准性,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我校监察对象信息进行统计更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察对象统计范围
1.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辅单位:全体管理岗人员和具有管理工作权限人员(如进入学校评审专家库和社会各类评审专家库成员、后勤班组长);
2.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组织员、辅导员、科研秘书、教学秘书、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示范中心主任(副主任)、校级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全体管理岗人员和具有管理工作权限人员(如进入学校评审专家库和社会各类评审专家库成员),以及课题主持人;
3.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包括在编和不在编。
二、时间安排
1.2025年9月28日下班前,请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携带优盘到纪检监察办公室拷贝信息统计表格;
2.2025年10月20日下班前,将填写完毕的信息统计表格送交行政楼115室。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监察对象统计范围的要求,对符合条件人员都要纳入统计。
3.各单位严格按照表格备注的要求认真填写,确保做到监察对象及相关信息全面准确。
北京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5年9月27日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80765878,办公室地点,行政楼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