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职称评聘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2-31 22:14:34

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职称评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生态

各单位要站在落实教育强国建设纲要、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高度,加强对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监督,保证工作规范有序;要严把师德师风、评审推荐、结果公示等关口,切实维护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职工参加评聘的组织引导,将学校评聘工作的制度文件和纪律要求通过多种形式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位职工,知晓率要达到100%,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严格履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评委、聘委及工作人员要遵规守纪,严格落实学校职称评聘制度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格落实评聘标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请托,不得为参加评聘人员说情、拉票;坚持客观公正,把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并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评聘出来。参加职称评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要求,客观真实填报各项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拉关系、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评聘资格。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履行监管职能。校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关心关注广大职工的诉求。二级纪检委员要督促所在单位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监察办公室对评聘工作全过程跟进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查快办违规违纪行为,对诬告陷害等干扰正常工作的不实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因履行职责不力、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及传真:010-80765056



纪检监察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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