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作者:马志鹏 [2008-7-22 ]
胡锦涛同志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这既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明确要求,也是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一、干干净净干事是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根本
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强调领导干部要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是使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改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能力水平。领导干部的作风作为,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民的利益。只有一心为民,奋发有为,同时又清正廉洁,才能造福群众,赢得民心,我们党执政才有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是正确履行职责的关键所在。干干净净为党和人民工作,是领导干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是服务于纳税人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实践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领导干部在职责之外,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事情,是值得称颂的,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还是我们在那些重要岗位上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做了多大的贡献,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能不能把公共权力都合理的用到了公共事业上,有没有为自己和亲友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领导干部只有立足本职岗位,把精力和智慧集中于为民谋利的事业,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部用于为人民服务,才是尽职尽责,忠于职守。
(三)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我们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让我们坐在台上。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不是为了让我们当官做老爷,享受特殊的待遇。他们有很多美好的愿望、很多现实的利益、很多急迫的困难,希望在我们的领导和组织下,一一去实现和解决。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领导干部的行为高度关注,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失职渎职现象深怀不满。可以说期待与监督同在,信任的背后还有担心。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只有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做危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才符合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
(四)是领导干部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每一名领导干部的成长,都是人民培育、组织培养和自己长期努力奋斗的结果。如果不思回报,不知珍惜,自以为做了点贡献,就有了向人民伸手的资本;或者自以为高明,干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幻想着可以瞒天过海,一旦出现了这些错误思想,染上不检点的习惯,不仅政治上没有前途,而且会贻害终身。领导干部只有自身干干净净,光明磊落,才能不为非分之想、非法之举所累,免受惊恐之苦,心无旁骛地执著于事业,并得到更多施展抱负、发挥才能的机会,在从政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二、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做事
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是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更是一条政治底线。守住这条底线,关键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守清廉,不做贪官。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形成和完善、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的条件下,领导干部特别是拥有重权的领导干部,必然会成为一些人的追逐和公关对象,腐败风险很高,对个人的觉悟和自律能力要求也很高。领导干部要抗得住现实诱惑,经得起复杂考验。哪些东西不该要,哪些地方不该去,哪些人不该交,哪些事不该做,一定要界限分明,高度自律,慎独慎初,善始善终。
(二)乐于富民,不做富官。领导干部想靠当官致富,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一心想着发财,想着奢靡排场,想着与企业老板比阔,手里又握着可以致富的资源和权力,不出问题才怪。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住豪华房,坐超标车,甚至多套住房、多辆轿车,与正常收入明显不符,表面上很气派,得到的却是群众的鄙视、质疑和愤恨。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绝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是“富官”,都是一心想着当富官,这里有着深刻的逻辑联系。领导干部要安于清淡平实,追求情趣健康,力求节俭朴素,以清白示人,以清白遗留子孙。要时刻想着如何更多地创造财富,而不是“侵吞”财富。
(三)勤勉敬业,不做庸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前国家的发展形势和各地的发展势头很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得人心,正是大有作为的黄金时期。领导干部要抓住机遇,顺应民意,体察民情,带领干部和群众扎扎实实干一番事业。要坚持解放思想,把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创新发展思路,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加强社会建设,妥善解决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上。要坚持求真务实,把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到务民所需,急民所急,解民所难,实现人民群众改善生活、安居乐业上。总的一条,就是不能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要勤勉尽责,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创造干干净净干事的环境
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是领导干部干净从政的重要保证,各级组织、纪检机关、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都负有重要责任。要以监督好权力为主线,形成合力,创造干净干事的环境。
(一)把教育做得更加扎实。要把勤政廉政教育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教育的基础上,上级组织要建立与下一级领导干部沟通谈话的机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教育,防止领导干部成为教育上的盲点。要特别重视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重视有关反映和信访问题,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纪意识。
(二)把干净干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考察干部要深入群众,细查实情,既要尊重多数人的意见,也要听取少数人的反映,查准核实。对确有违纪违法问题的人,能力再强也不能用。对那些反映比较突出一时又查不清楚的,原则上先不提拔,待有了基本结论后再予以考虑。建立提任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主管部门意见的硬性制度,防止带病提拔。通过制度性组织保证,使那些老实做人、勤勉干事、德才兼备的干部得到认可,全面形成激励干净干事的用人机制和导向。
(三)把监督工作深化到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关键环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刚性监督约束不够的问题。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行政许可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程序性约束。对领导干部的财产、住房、公务用车和娱乐消费等事项要全面掌握,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清纠正。在加强廉政监督的同时,加大效能监察的力度,并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监督。
(四)把预防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工作的根本。当前滋生腐败现象的主要根源还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权力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存在一些不匹配、不协调、不相适应的问题,是一些基础性制度的缺失和滞后的问题。这些问题为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留下了自由操作的空间,容易滋生不廉洁的行为。只有通过不断深化改革,特别是改革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行使不够透明、权力制约不够有效的体制机制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领导干部干干净净为党和人民工作。同时,要加强基础性腐败风险防范工作。当前,北京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其目的就在于超前化解腐败风险,保证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五)使不干净不干事的人得到应有的惩戒。必要的惩戒工作既是保证,也是导向。让管不好钱的人离钱远点,管不好权的人离权远点,管不好物的人离资源远点,不适合在领导岗位的做一些其他胜任的工作。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