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工〔2009〕14号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关于在首都教育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范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党委,两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首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发〔2008〕26号)要求,现就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实际,通过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内容
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简称“四类风险”),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规范化、系统化循环管理。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首都教育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纪工委、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教育纪工委、机关纪委、监察处、干部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组成。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五、方法步骤
1.查找及评定风险等级
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从行政和业务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相关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经组织审核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形成较为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检查考核防范效果
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通过自查、检查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4.完善并形成操作规程
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分别制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高等院校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分别见附件2、附件3。
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两委机关的安排制定本单位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区县教育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按照各区县的部署进行,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协调、推进。
2.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各单位要确定重点部门、重点工程、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突出抓好拥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规范管理行为,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附件:1.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2.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3.北京高校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4.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若干说明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 京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赵凤桐 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
刘利民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
张建明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成 员:
两委一室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兼):
周 燕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
郑立波 市教育纪工委副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
白保平 市教育纪工委副书记、驻市教委监察处处长
韩宝来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纪委书记
办公室成员:
陈兴涛 市教委财务处处长
曹永模 市教委审计处处长
张 健 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副处长
李海燕 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
附件2: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
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两委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分两批推进,第一批推进的8个处室是教育纪工委、监察处、高等教育处、科研处、基本建设处、宣教处、老干部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其他22个处室第二批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底前)
制定并下发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宣传手册,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专门培训,统一认识,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有关操作方法。
办公室成员单位除处长作为办公室成员外,应指定一名干部参与日常工作。两委领导负责主管处室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分管委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处处长是本处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实施意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查找及评定风险等级阶段(5月至7月)
本阶段分为以下几个工作环节:
1.分层排查廉政风险点(5月至7月)
各处室按照要求,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负责的行政管理事项、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以处室为单位,以工作流程的排查为重点,以查找制度的缺陷为突破口,查找“四类风险”。
(1)查找岗位风险(5月)。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表》。处室人员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正副处长的报主管领导审核,报领导小组备案。
(2)查找处室风险(6月)。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针对人、财、物管理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管理事项,各处室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处室廉政风险表》,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审核。
(3)查找单位和系统风险(7月)。在查找处室风险的基础上,廉政风险防范领导小组重点围绕 “三重一大”事项,认真查找两委一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同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查找教育系统廉政风险,指导基层工作。两委一室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廉政风险以及教育系统的廉政风险,经领导小组汇总后,报市纪委备案。
工作要求:1.认真细致,逐一查找梳理涉及的每一工作环节和岗位,努力做到无重大遗漏。要结合行政及管理事项具体情况,将各类风险进行细化,防止排查内容笼统空洞。2.突出重点。着重查找本处室涉及人财物事等管理事项的廉政风险,对不涉及上述内容的一般工作岗位人员重在教育。
2.评定风险等级(6月至7月)
各处室按照岗位对应的思想道德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的梳理情况,按“高、中、低、无”四个档次初步判定岗位风险等级,填写《岗位风险等级初评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表格报领导小组审核,不符合工作要求的,需重新填报,直至达到标准。(6月)
领导小组根据各处室上报的表格,综合评定两委机关风险岗位和风险级别,在此基础上,综合两委情况对各处室的风险级别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月)
工作要求:注意查改结合。各处室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廉政风险管理的要求对本处室岗位和工作环节进行风险初评,初评阶段无须与其他处室横向比较,最终的风险等级由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对本处室初评中等级较高的廉政风险岗位和工作环节,应及时制定防范措施,随查随改、重在完善,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三、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阶段(8月至10月)
1.制定防控措施。各处室对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本处室风险岗位,按风险级别提出相应的预警和降低风险的具体措施,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清楚、责任落实,填写《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表》。
针对岗位风险,处室人员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正副处长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领导小组备案。
针对处室风险,由各处室围绕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针对单位和系统风险,由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业务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
2.组织实施。各处室将经领导小组审定的防控措施付诸实施,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在分管委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两委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一般的权力,在处室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委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低的权力,由处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防控措施要落实到位,处内工作联系人要注意记录相关措施实施后的进展及效果,以备考核。
四、检查考核防范效果阶段(11月至12月)
各处室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目标是否实现,对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要重新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对策,直至达标。
领导小组对各处室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五、完善并形成操作规程阶段(次年1月至2月)
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附件3:
北京高校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
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可采取分批推进或先试点后推进等方式,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查准找全风险点、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检查考核和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切实抓出成效。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作为市纪委确定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点联系单位,要认真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抓好工作落实;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市教育工委市教委重点联系单位,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摸索规律,大胆开拓创新,认真总结出具有本校特色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经验来,进一步带动其他高校深入开展。
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阶段(4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市教育纪工委组织对高校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培训。各高校在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的同时,组织全校再部署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宣传教育。各高校要利用多种媒体,在全校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积极良好的工作氛围。
3.明确职责。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纪委、监察处负责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4.制定方案。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较强的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阶段(4月至7月)
1.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按照领导权限逐级上报审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风险要经校党委审核后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查找机关部处和二级单位风险。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组织机关部处和二级单位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3.查找学校风险。各高校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校实际,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查找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分别报市纪委、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本校所有查找的风险点的等级,登记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8月至10月)
1.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主要由本人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按照领导权限报相应部门备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校党委审核后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制定机关部处和二级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各机关部处和二级单位围绕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预以公示。
3.制定学校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本校风险,由校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
第四阶段,考核防范效果阶段(11月至12月)
1.制定考核制度。各高校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
2.组织考核。各高校组织自查和考核。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两委领导小组适时进行抽查或考核。
第五阶段,完善操作规程阶段(次年1月至2月)
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附件4: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若干说明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概念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预防腐败”的工作理念和风险管理理论、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行政审批或管理事项的工作岗位和重点工作环节可能发生腐败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廉政风险等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监控对策,切实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廉政风险具体可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四种类型(以下简称“四类风险”)。廉政风险管理具体可分为“查找及评定风险等级”,“制定并实施防范措施”,“检查及考核防范效果”,“完善并形成操作规程”四个循环渐进的管理环节(简称“四个环节”)。
(二)“四类风险”的内涵及相互关系
思想道德风险:指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行政管理行为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政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制度机制风险: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核心就是通过加强制度机制约束和制衡来化解、转移和降低风险,同时依靠制度机制的优化达到防止主观偏差和客观环境侵扰的效果。
思想道德偏误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主观诱因,外部环境影响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客观诱因,制度机制缺陷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必要条件。
二、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进一步加强o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干部素质和管理水平等重要工作的组成部分。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有利于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三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预防腐败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有利于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行政风险,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特点
注重预防。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在明确和充分评估廉政风险种类和级别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建立预警和防范机制,做到弥补漏洞,降低风险,防患于未然,把保护干部和注重预防的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通过查找评定廉政风险和制定防范措施,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审批及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重点工作岗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重点监控管理范畴。
过程管理。加强对管理事项从经办开端到完结全过程的管理,通过预防措施,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问题,循环反复,达到规范行政和管理行为的目的。
自我完善。从自己最熟悉的日常工作环节入手,发现最易伤害自己的廉政风险,选择确定最适用的防范措施,达到确保自己不出现“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的效果。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教育 廉政风险防范△ 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
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印发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