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农学院 时间:2009-06-17 11:04:22

 

北京农学院文件

 

院发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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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单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京教财【200914号)和《关于印发< 关于在北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纪发【200913)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   

学校各部门,包括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含工会、食堂以及预算单位内的非法人企业)

()专项治理的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办学机构的收费是否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是否存在未经学校同意而对外合作设立的办学机构以及收费情况。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步骤

()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谥斓迹⒔∪ぷ骰疲钊胱龊盟枷敕⒍⒄咝⒓苹贫ê妥橹渴鸸ぷ鳎浞址⒒由缁峒喽健⒐睦褐诰俦ā?SPAN lang=EN-US>

()自查自纠

    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于61 5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同时报送《北京农学院“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请在财务处主页下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各单位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为保证自查效果,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

()重点检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 0%。

()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针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王有年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朱生利同志和副校长郑一淳同志任副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纪监审、财务处、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党政办等部门的领导。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监审,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四、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做好宣传发动

    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各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及时通报治“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举报制度

    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80799025)

()完善协调机制

    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纪监审、组织部、人事处: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纪监审、财务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宣传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强化工作督查

专项治理期间,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到各单位进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报送要求

    各阶段自查及整改报告、报表请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纪监审),报表的电子版请报送给财务处杨利同志的校内邮箱。

                                                

附件:1、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北京农学院

                             二ΟΟ九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小金库”  专项治理  意见

北京农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9年6月11印发

共印10

 

附件1

 

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有年

副组长:朱生利、郑一淳

  员:付志新、朱力、张铁强、吴春晖、程春生、孙亚利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监审。

联系电话:010-80799025 办公地点:办公楼2楼          Copyright ©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