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2-23 15:03:04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进一步确保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以下简称:职称评聘)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2022年职称评审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

一是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恪守监督职责,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明确责任,教育引导教职工严格遵守相关纪律,防止出现违反职称评聘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查,认真处置,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二是参评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不得有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获奖证明及其他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等行为。严禁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行贿舞弊、请客送礼;严禁向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评审专家递送参评材料;严禁各种方式请托;严禁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对违背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按规定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并依照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规定给与严肃处理。

二、严格审核把关,正确行使权力

一是参评人员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和职称材料审核部门应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申报者的资格、业绩、成果审核以及师德师风鉴定实行责任制,“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二是各聘委会及评议组成员应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该公开的事项一律按程序公开,接受监督。严格遵守评聘纪律,不得借职称评聘之便办私事、谋私利,不得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得私自更改参评人员材料和评议结果,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接受与职称评聘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接收评聘工作人员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有关答辩、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严格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或告知回避。

三、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一是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该公开的事项一律按程序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各级评委应本着对教职工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委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是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一经发现问题直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同时,对于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行为者,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 80765056,17310555069

举报邮箱:jjsbgs@bua.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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