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6-06 10:03:51

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充分利用办公用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学校近期启动了办公用房调整工作。该项工作是学校推动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深化作风建设、落实质量提升年要求的重要部署。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领导带头示范、全体教职工积极响应。按照《北京农学院公用房屋分配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全体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实际行动,特别是不能突破纪律的红线。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如下:

办公人员用房:按具体职级分配(小于等于),局级领导使用面积 30 平方米/人,副局级领导使用面积 24 平方米/人,正处级领导使用面积 18 平方米/人,副处级领导使用面积 12 平方米/人,处级以下人员使用面积 9 平方米/人,学生助理等协助办公人员不再分配办公面积。

专项工作用房:校党政机关面向全校的特殊工作职能需要或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必须设置的专项工作用房,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其内的办公人员办公用房指标从总量中核减。学校统一设置公共接待室、会议室等,各部门不再单独设置,以提高公共用房使用效率。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上述标准,最大限度合理使用办公用房面积,最大程度发挥学校办公资源利用效率,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确保该项年度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完成,助推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将联合国资处成立检查组,针对学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处级干部办公用房为检查重点,对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党政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指出、限时整改、跟进落实,对整改不力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并纳入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北京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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