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期间开展纠治“四风” 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4-03 18:21:47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落实学校党委“质量提升年”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清明期间学校纪委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纪法意识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开展教育培训,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要做好节前提醒和警示教育,对所属科室、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等开展节前谈心谈话。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对清明节前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师生绷紧纪律之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守住纪律底线。

二、坚决纠治“四风”,严守纪律红线

学校师生要坚决执行党中央、中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有关规定,防止利用节日期间发生“四风”及隐形变异问题。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总结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严禁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厚葬薄养、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严禁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行为;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清明祭扫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禁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三、加强检查监督,从严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将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节前约谈提醒。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畅通监督渠道、节中明察暗访、节后追踪调查等方式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各二级纪检委员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主动担负监督职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以及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学校纪委报告,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学校纪委报告。加大相关问题线索查核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发生顶风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对所在二级党组织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北京农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师生信访举报渠道:清风北农网络举报受理平台

jjsbgs@bua.edu.cn(电子邮箱)

010-80765056(电话及传真)

联系电话:010-80799025 办公地点:办公楼2楼          Copyright ©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版权所有